2025年9月18日上午8:00,未言成长阶梯读书会(第二十五期)在毓秀楼3510教室顺利进行。此次读书会由人工智能法学院硕士生导师张楚老师主持和点评,人工智能法学院2024级硕士研究生段雨牒、龚幸雷、任昕航、陈家雄同学进行汇报,人工智能法学院2024级硕士研究生王兴宇、谭凯曦同学参与讨论,读书会围绕公共场所视频监控下个人信息保护、AI审判责任、个人数据交易与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数据产权保护的规则等相关主题展开。
段雨牒同学分享了公共场所个人信息保护路径问题,对比隐私权与个人信息权保护路径,有学者认为个人信息权路径规则更完善、保护范围更广、适配性与实践需求更强,更具适用性,故提出统合路径,将“合理隐私期待”融入《个人信息保护法》,从是否超合理期待、是否为系统性处理判断基本权干预,依相关原则审查处理行为正当性。有学者强调公权力控制路径,明确公权力与私权利边界,遵循最小化收集原则,明确公安机关监管职责,全流程控制公共视频监控数据处理。
龚幸雷同学分享司法人员对AI决策的依赖度逐渐加深,原本由法官依据专业知识、司法经验和价值判断主导的审判过程。现在由AI量刑辅助系统,根据过往案例数据生成刑期建议,法官拥有最终决定权,但系统给出的“参考范围”往往成为隐性框架,让法官产生心里依赖。审判权的外流,但审判责任却局限于审判人员,主张责任的重构。
任昕航同学分享了个人数据交易与信息主体权益保护,面对数据交易中日益凸显的权益保护需求,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法》如何通过合同机制来保护信息主体权益的研究,对数据流通场合下个人信息同意性质与功能的深入剖析,试图回答在数据驱动的新经济形态下,如何构建既能有效保护个人信息,又能促进数据合理利用的制度框架?它们从不同角度切入,为我们理解这一复杂议题提供了宝贵的理论支撑。
陈家雄同学分享了数据产权保护的规则,学界对数据产权存在理论分歧,尚未能有统一观点。主张从“利益保障”向“行为许可”的范式革新,由此突破静态赋权,聚焦行为的合法性,进而回应市场的动态需求。“行为许可”观点致力于将行为是否获得授权为核心标准,避免权利归属争执,提升司法与监管实践的操作效率,以实现构建三位一体的行为许可制度机制。
张楚老师对文献中值得进一步研究和写作的内容进行了点评和总结,并鼓励同学们继续关注生成式人工智能、个人信息保护等热点问题,为撰写论文进行准备。本次读书会活动气氛热烈,同学们围绕公共场所视频监控下个人信息保护、AI审判责任、个人数据交易与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数据产权保护的规则等相关主题,分享了自己阅读的文献并进行了积极的探讨,最后进行合照,本次读书会圆满结束。
本次读书会活动气氛热烈,同学们围绕围绕AIGC版权、生成式人工智能数据训练集、大模型训练中作品合理使用等相关主题,分享了自己阅读的文献并进行了积极的探讨,最后进行合照,本次读书会圆满结束。
地址|渝北区回兴宝圣大道215号西政国际
学术交流中心C座2层
联系方式:023-67269696
文字:王兴宇 段雨牒
图片:王兴宇 段雨牒
责编:张 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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