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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函〔2025〕86号
北京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河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自即日起2年内开展北京城市副中心、苏南重点城市、杭甬温、合肥都市圈、福厦泉、郑州市、长株潭、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重庆市、成都市等10个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原则同意有关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方案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综合改革试点为牵引,深入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着力破除阻碍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的体制机制障碍,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推动要素质量逐步提高、生产要素畅通流动、各类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潜力充分释放,为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
三、有关省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实施,围绕深化要素协同配置、提升要素配置效率、探索新型要素配置方式、优化新业态新领域要素保障、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等目标,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进改革试点,坚持问题导向、从实际出发,分类施策推进改革,明确工作要点、任务分工和成果形式,统筹做好支持保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新业态新领域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开展差别化改革探索,及时跟踪评估试点效果、总结推广经验做法。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
四、国家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做好统筹协调和指导服务,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积极支持指导试点地区抓好方案落实,做好风险管控和应对处置,总结提炼制度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力求抓出改革成效。试点过程中凡涉及调整现行法律或行政法规的,按法定程序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或国务院授权后实施。
附件《成都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全市为范围,着力在技术、土地、人力、数据、金融、资源环境等要素领域深化改革,推动要素高效流动与优化配置,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方案强调要构建健全数据产权、流通交易和安全保护制度体系,推动公共数据归集共享和社会数据合规流通,完善个人信息授权使用制度,健全数据安全使用承诺机制,促进政企数据融合和跨区域互联互通。同时,方案明确要在人工智能、信息安全、自主可信计算等新兴领域强化要素保障,提升网络与数据安全水平,为产业创新和数字化转型提供坚实支撑。
附件
成都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试点范围包括四川省成都市全域。
一、激发技术要素创新活力
(一)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规范第三方评价。完善技术类无形资产评估评价,健全挂牌交易、公开拍卖与成交信息公示制度。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鼓励政府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同设立和发展中试研发平台。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托管服务,推动专利开放许可,促进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知识产权转让和实施许可。
(二)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改革科研项目立项和组织方式,推动西部(成都)科学城在从事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独立法人科研机构探索实施经费包干制,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实行“预算+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探索科研资金跨行政区域使用,促进科技资源跨区域开放共享。健全成都科技创新资源共享服务模式,发布共享服务清单。试点探索技术要素向产业体系转化路径。
(三)促进技术要素与资本要素融合发展。支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探索企业创新积分制。依托四川省“科创通”平台,构建连接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的综合服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高标准建设运行成都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建设知识产权业务供需库,推动知识产权融资企业需求精准匹配对接。做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深化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平台应用和推广。推进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验区建设,探索以知识产权证券化等方式推动科技成果资本化。
二、提高土地要素配置效率
(四)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探索依据人口存量和变化趋势匹配新增建设用地。支持探索优化建设项目用地用林审批流程,允许依法依规统筹用地用林规模和指标。加快编制以片区为单元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实用性村庄规划。依法依规推进闲置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组织实施耕地后备资源评价。
(五)创新产业用地供应方式。推广“事先作评价、事前定标准、事中作承诺、事后强监管”模式,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适时将“标准地”模式向其他经营性用地出让推广。完善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年期制度体系,持续健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工业用地市场化供应方式。支持探索细分、创设用地类型,推行新型产业用地等模式。推进二三产业混合用地供给改革,探索混合用地清单管理制度,划分“鼓励混合”、“允许混合”和“禁止混合”用途,制定混合用地出让指引。
(六)探索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土地。完善低效用地认定标准和腾退方式,鼓励采取回购、节余土地分割转让等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闲置土地,探索通过协议处置、司法处置、自主盘活、提档升级等方式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探索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在地上、地表和地下分层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推动国土空间立体开发。支持通过土地预告登记实现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七)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支持依托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开展省内土地指标交易。按照国家明确的范围、标准和规则,开展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跨区域统筹。
三、畅通人力资源要素流动渠道
(八)深化户籍制度综合改革。探索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完善条件落户和积分落户双轨并行户籍政策体系。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强化实有人口登记管理,建立户籍人口与实有人口并行的人口服务管理新模式。完善养老和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扩大养老和托育服务有效供给。推动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成都都市圈实现户籍便捷迁移、居住证互通、电子凭证互认、流动人口信息共享,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户籍限制,推动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同城缴存和使用。
(九)大力集聚创新创业人才。深化人才评价改革,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强化博士后人才培养制度,健全博士后人才服务体系。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鼓励根据新职业目录增设职称评审专业。推动健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优化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推动构建特色职业技能竞赛体系。畅通新职业从业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职称评审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渠道。完善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十)畅通拓宽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动态更新发布人才开发目录。支持重点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探索重点领域编制动态调整的办法,实施多元化人才薪酬激励制度。探索推动企业人才评价与职称评审互通。探索完善外籍人才停居留便利政策,实施境外高端紧缺人才激励。支持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大力发展高端人才猎头等专业化服务机构,支持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高级人才寻访、人才测评、管理咨询等服务。
四、促进数据有序高效流动
(十一)构建数据要素市场基础支撑。建立健全数据产权、流通交易和安全保护等制度体系。推动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成渝国家枢纽节点及天府数据中心集群建设,优化集群多元算力结构,构建安全管理体系,与国家“东数西算”工程做好衔接。
(十二)促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推动公共数据归集整合,打造统一城市数据资源体系,构建良性循环、动态更新的一体化数据治理体系。加强公共数据共享,促进数据供需对接,推进常态化数据回流,服务智慧蓉城应用场景体系建设。扩大公共数据开放,积极推动交通运输、气象等重点领域公共数据向社会开放。探索开展公共数据运营服务,形成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的公共数据运营服务体系,构建一批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典型场景。
(十三)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引导社会数据规范获取,推动人工智能、区块链、车联网、物联网等领域数据采集标准化。推动社会数据流通交易,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数据交易,开展数据资产化服务。营造社会数据消费生态,探索以数据为核心的产品和服务创新,促进商业数据流通、跨区域数据互联、政企数据融合应用。推动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数字化转型。探索完善个人信息授权使用制度,建立数据安全使用承诺制度,促进数据要素合法合规流通。
五、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十四)提升金融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开展股权投资合作。拓展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推动成渝金融标准创新,更好发挥金融标准化支撑引领作用。开展“一带一路”金融服务,促进沿线普惠金融和跨境贸易互联互通。
(十五)健全多层次股权市场。研究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设立专精特新等特色板块。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优化创业投资企业市场准入环境。
六、加强资源环境市场建设
(十六)完善资源市场化交易机制。鼓励多元主体投资建设配电网,加快建设国家一流智慧配电网。完善综合智慧能源服务,探索推动重大赛事活动全部使用绿色电力供应,鼓励支持外贸、高端制造等领域企业参与绿电交易。推动清洁能源高效运用,在生产制造、商业餐饮、家庭电气化等领域深化电能替代。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智能服务平台。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支持新型储能规模利用。深化天然气市场化改革,探索天然气开发利益共享。积极发展绿色氢能。加快能源管理数字化转型,提升城市能源智慧化水平。出台社会资本投资标准化充换电、储加氢设施建设激励政策。
(十七)完善绿色要素交易基础支撑。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开展生态产品信息普查,形成目录清单。支持打造全国先进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策源地。探索开展行政区域单元生态产品总值和川西林盘等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推动核算结果应用。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市场化、多元化补偿实践,探索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
(十八)健全绿色要素交易机制。深度融入全国统一碳市场,探索开展用水权交易。依托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探索建立绿色要素一体化综合性交易平台,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生态产品交易。推动加强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积极推动绿色电力交易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持续完善“碳惠天府”碳普惠特色品牌,推动环境资源向资产转变。探索拓宽绿色资产交易范围,鼓励开发绿色金融产品,推动用水权、林权等使用权抵押和环境权益融资。拓展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运用场景。探索气候投融资。
七、全面提高要素协同配置效率
(十九)强化新业态新领域和服务业要素保障。聚焦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型能源、自主可信计算、信息安全等新业态新领域,推动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完善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要素价格机制,防止政府对价格形成的不当干预。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深化服务业领域改革,研究推动商业医疗补充保险政策落地,加强要素综合配置保障。
(二十)健全要素市场治理。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扎实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鼓励企业参与要素交易平台建设,鼓励要素交易平台与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建立和深化合作,规范要素交易平台运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功能,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全要素交易信息披露制度,加快要素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要素市场交易大数据分析平台,健全交易风险防范处置制度。
(二十一)促进要素协同高效配置。以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为切入点和突破口,积极配置全球资金、信息、技术、人才等要素资源。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前提下,推动要素配置政策体系跨区域协同衔接,加强跨区域交流合作,促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要素市场一体化发展。引导关键要素向重点产业链集聚和配置,以企业为核心强化要素资源市场化高效配置。建立健全各类要素调拨、采购、储备等制度,提高应急状态下要素高效协同配置能力。
来源:中国政府网
编辑部门:平台运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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